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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失效)——契税

汇总契税相关减免税政策目录,便于企业查询政策名称、文号、有效期及适用范围。

内容摘要

汇总契税相关减免税政策目录,便于企业查询政策名称、文号、有效期及适用范围。

内容概览

共 39 项政策

政策信息:

政策名称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0〕59号

有效期起 :2010/4/14

有效期止 :2012/12/31

优惠条款 :第三条第4项

减免项目名称 :芦山地震灾民房屋免征契税

政策信息:

政策名称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0〕107号

有效期起 :2010/8/8

有效期止 :2012/12/31

优惠条款 :第三条第4项

减免项目名称 :鲁甸地震灾民房屋免征契税

政策信息:

政策名称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3〕58号

有效期起 :2013/4/20

有效期止 :2015/12/31

优惠条款 :第三条第(四)款

减免项目名称 :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

政策信息:

政策名称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27号

有效期起 :2015/1/26

有效期止 :2016/12/31

优惠条款 :第三条第(四)款

减免项目名称 :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及销售积压空置的商品住房,免征契税

政策信息:

政策名称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37号

有效期起 :2008/11/1

有效期止 :2010/10/1

优惠条款 :第一条

减免项目名称 :经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的免征契税

政策信息:

政策名称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字〔1999〕210号

有效期起 :1999/8/1

有效期止 :2010/10/1

优惠条款 :第一条

减免项目名称 :支持改造安置房源的,免征契税

政策信息:

政策名称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4〕134号

有效期起 :2004/8/3

有效期止 :2021/8/31

优惠条款 :第三条

减免项目名称 :已购公有住房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免征契税

政策信息:

政策名称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0〕88号

有效期起 :2010/9/27

有效期止 :2013/9/26

优惠条款 :第三条

减免项目名称 :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免征契税

政策信息:

政策名称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0〕94号

有效期起 :2010/10/1

有效期止 :2021/8/31

优惠条款 :第一条第(一)项

减免项目名称 :个人购买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减半征收契税

政策信息:

政策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4号

有效期起 :1997/10/1

有效期止 :2021/8/31

优惠条款 :第六条第(二)款

减免项目名称 :城镇职工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

政策信息:

政策名称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0〕42号

有效期起 :2010/1/1

有效期止 :2013/7/4

优惠条款 :第三、四、五条

减免项目名称 :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免征契税

政策信息:

政策名称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4号

有效期起 :2013/12/31

有效期止 :2021/8/31

减免项目名称 :夫妻之间变更房屋、土地权属或共有份额免征契税

政策信息:

政策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 财法字〔1997〕52号

有效期起 :1997/10/1

有效期止 :2021/8/31

优惠条款 :第十条

减免项目名称 :土地使用权、房屋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不相等的差额征收

政策信息:

政策名称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公共租赁住房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52号

有效期起 :2013/9/28

有效期止 :2015/12/31

优惠条款 :第三条

减免项目名称 :事业单位改制企业承受原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政策信息:

政策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 财法字〔1997〕52号

有效期起 :1997/10/1

有效期止 :2021/8/31

优惠条款 :第十五条第(一)款

减免项目名称 :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减免契税

政策信息:

政策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4号

有效期起 :1997/10/1

有效期止 :2021/8/31

优惠条款 :第六条第(三)款

减免项目名称 :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减征或免征契税

政策信息:

政策名称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0〕94号

有效期起 :2010/10/1

有效期止 :2021/8/31

优惠条款 :第一条第(一)项

减免项目名称 :个人购买90平米及以下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减按1%征收

政策信息:

政策名称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139号

有效期起 :2016/1/1

有效期止 :2018/12/31

优惠条款 :第三条

减免项目名称 :企业改制后公司承受原企业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政策信息:

政策名称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改制上市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3〕53号

有效期起 :2013/9/12

有效期止 :2021/8/31

优惠条款 :第五条

减免项目名称 :企业改制契税优惠

政策信息:

政策名称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4号

有效期起 :2012/1/1

有效期止 :2014/12/31

优惠条款 :第一条

减免项目名称 :事业单位改制企业承受原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政策信息:

政策名称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37号

有效期起 :2015/1/1

有效期止 :2017/12/31

优惠条款 :第一条

减免项目名称 :公司合并后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政策信息:

政策名称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37号

有效期起 :2015/1/1

有效期止 :2017/12/31

优惠条款 :第二条

减免项目名称 :公司分立后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政策信息:

政策名称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37号

有效期起 :2015/1/1

有效期止 :2017/12/31

优惠条款 :第三条

减免项目名称 :企业破产承受破产企业抵偿债务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政策信息:

政策名称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37号

有效期起 :2015/1/1

有效期止 :2017/12/31

优惠条款 :第四条

减免项目名称 :国有资产划转单位免征契税

政策信息:

政策名称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37号

有效期起 :2015/1/1

有效期止 :2017/12/31

优惠条款 :第五条

减免项目名称 :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政策信息:

政策名称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37号

有效期起 :2015/1/1

有效期止 :2017/12/31

优惠条款 :第六条第(一)款

减免项目名称 :债权转股权后新设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政策信息:

政策名称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37号

有效期起 :2015/1/1

有效期止 :2017/12/31

优惠条款 :第六条第(二)款

减免项目名称 :对债权转股权后新设立的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政策信息:

政策名称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37号

有效期起 :2015/1/1

有效期止 :2017/12/31

优惠条款 :第七条

减免项目名称 :农村饮水工程承受土地使用权免征契税

政策信息:

政策名称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CDMA网络资产和业务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42号

有效期起 :2009/3/29

有效期止 :2021/8/31

减免项目名称 :中国电信收购CDMA免征契税

温馨提示

本文用于一般性知识分享,不构成针对任何企业的具体财税或法律意见。实际处理请结合企业情况和最新规定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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