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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保底1800万只报367万,个人账户进账1.52亿:海南欧丽家公司偷税案拆解

年保底1800万元的品牌代理协议摆在面前,两年申报收入却只有367万;对公账户只走了1500多万,股东个人账户却收了1.52亿货款。用两套账经营,账面上的数字和真实的业务之间,早晚会被揭开。

内容摘要

年保底1800万元的品牌代理协议摆在面前,两年申报收入却只有367万;对公账户只走了1500多万,股东个人账户却收了1.52亿货款。用两套账经营,账面上的数字和真实的业务之间,早晚会被揭开。

内容概览

年保底1800万元的品牌代理协议摆在面前,两年申报收入却只有367万;对公账户只走了1500多万,股东个人账户却收了1.52亿货款。用两套账经营,账面上的数字和真实的业务之间,早晚会被揭开 。

做家居代理的,收入先过个人账户再过公司账户,问题在哪

这个案子暴露了三个容易被忽视的操作。一是内外两套账,外账记录的收入与申报数据一致——年均367万元,而内账上记录的总销售额超2亿元,外账对应的是“给税务看的”,内账才是真实的经营情况。二是个人账户收款,各门店银联POS机和收款二维码绑定的全部是股东张劲松的个人银行账户,累计入账1.52亿元,对公账户仅收款1500余万元,大部分货款通过个人卡流转,脱离了公司核算体系。三是拆分收入,用自己和亲属、关系人的身份陆续设立了11家公司及个体户,把真实销售收入分散到多个主体名下,表面上看每个主体规模都不大,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但这些主体背后是同一个控制人、同一套业务。

老板和财务可以这样把关

建议企业定期检查对公账户和股东个人账户之间是否存在频繁的大额资金往来,客户收款是否全部通过对公账户完成,个人账户中用于收取公司业务款项的部分应纳入账务核算。检查是否存在以“客户不要发票”为由不确认收入的情况,无论是否开具发票,应税行为一旦发生就应依法申报。检查是否存在通过多个关联主体分散收入、人为控制规模以享受优惠政策的情况,这类架构安排是税务检查关注的重点。同时确保财务核算做到“一套账”,内外两套账不只是税务问题,还涉及公司治理和股东关系。

合规提示: 企业的经营活动一旦产生应税行为并取得收入,无论是否开具发票,都负有依法申报纳税的义务。用个人账户收货款、用两套账核算、用多个主体分散收入,表面上看是“省了税”,实际上是把整个经营链条从合规框架里拆了出去。合同、发票、资金、物流、资料留痕,五个环节只要有一个对不上,迟早会在某次检查中暴露出来。

参考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欧丽家公司隐匿未开票收入偷税案件》,2025年6月10日。

国家税务总局官网《超2亿元销售收入“藏”进内账——海南欧丽家公司隐匿未开票收入偷税被查处》,2025年6月26日。

温馨提示

本文用于一般性知识分享,不构成针对任何企业的具体财税或法律意见。实际处理请结合企业情况和最新规定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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